3月15日,学院党委书记郑伟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会议听取了关于水资本科生党支部格桑多吉转正相关情况的汇报,同意格桑多吉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研究学生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党支部调整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会议研究决定,将农水研究生第三党支部李敏等导师的研究生党员调整至农水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将原电气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电气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合并设置电气本科生党支部。
三、研究职称晋升申报人员师德师风鉴定工作
会议对职称晋升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认定相关申报人员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同意其申报相应职称。
四、研究党政综合党支部书记调整工作
会议对党政综合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指派蔡胤凝同志为党政综合党支部书记。
五、通报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根据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和党支部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农水教工党支部等20个党支部考核结果为“好”,确定党政综合党支部等9个党支部考核结果为“较好”。
六、研究2023年度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
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先进党支部评选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意确定智慧水利教工党支部、旱区农业水土工程重点实验室党支部、水资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农水研究生第五党支部、水工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土木本科生第一党支部6个党支部为学院2023年度先进党支部,在学院2023年师生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研究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教学基层组织、学科团队和教职工分类考核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意确定实验室运行中心为2023年度先进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农业水土学科团队为2023年度优秀学科团队,确定彭勇为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确定李毅、吴明玉为2023年度人才培养先进个人,在学院2023年师生表彰大会上表彰。
八、研究陕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陕西河湖长学院有关负责人选任工作
会议听取关于陕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陕西河湖长学院相关机构设置和任职人选情况的汇报。为切实做好陕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及陕西河湖长学院的运行管理,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胡笑涛同志任陕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孙世坤同志任常务副院长,樊恒辉同志任副院长,王正中同志任总工程师,张宽地同志任副总工程师,王志刚同志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同意贺群(杨凌示范区水务局)同志、胡笑涛同志任陕西河湖长学院执行院长,张鑫同志任常务副院长,胡明铭同志任副院长,降亚楠同志任总工程师,武连洲同志任副总工程师,蔡胤凝同志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兼任上述相关岗位,不另取酬。
九、研究党风廉政有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十、通报、研究有关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会议对学校近期有关先进评选推荐工作进行了通报和研究。根据校工会关于2024年杨凌示范区五一劳动奖、杨凌示范区工人先锋号人选推荐有关工作安排,确定推荐农业水利教学团队和范军亮同志分别参评杨凌示范区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根据学校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张成凤同志参评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十一、人才选聘思政鉴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王淑萍、惠鑫两位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相关情况的介绍,认定其符合学院招聘要求,同意按程序继续办理招录手续。
十二、周雄雄、高飞挂职
会议听取了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相关情况的汇报,同意推荐周雄雄、高飞两位同志赴陕西省水利厅挂职。
参 会:郑 伟 胡笑涛 张成凤 樊恒辉 孙世坤 胡明铭 粟晓玲
固定列席:张 鑫
记 录:革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