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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毕业年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顺利推进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工作程序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现场还款确认程序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1日(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聚集性人员接触,要求相关学生分批次到达现场进行还款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新浦金350vip官方校园E银行(北校西区学生3号、4号宿舍楼之间)

2.贷款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中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学生证或一卡通原件。

3.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宣讲

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为贷款毕业生做诚信教育主题报告,讲解“个人征信”有关知识及还款确认材料填写要求,指导贷款毕业生签署还款协议。

4.签署还款协议

贷款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领取还款确认材料,并按照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及要求填写还款协议。

5.签署展期协议

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在完成还款确认手续后,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办理展期协议并出具研究生阶段学籍证明(见附件1)。(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可在入学后将学籍证明和研究生证复印件寄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在入学后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6.银行现场收集并审核还款确认材料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毕业确认程序1.贷款毕业生须在6月1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按照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见附件2)进行毕业确认申请。

2.贷款毕业生如继续攻读学位且有展期需求的,可在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后,及时联系所在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请毕业年级辅导员及时通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3、附件4)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毕业生,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对因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正常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学生,所在年级须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三)对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尚未毕业而被列入毕业生名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请自行到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凭证明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本次不需进行毕业确认,如学籍信息未及时变更,系统将默认学生已毕业并开始还款计息。

(四)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之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不需要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但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还清贷款,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承担任何利息;计划提前还款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请直接联系中国银行杨凌支行进行还款,联系电话:029-87031803。计划提前还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可联系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还款的具体方式。


附件:1.学籍证明样本

           2.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3.2020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4.2020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6月4日